今年两会期间,有政协委员透露,目前有30个城市投资百亿建大剧院。
但历史经验已经证明这种世界无论在政治还是经济上都极不稳定。第四,在某种程度上,冲销取得了一定成功,但这些政策造成了高通胀引发实际汇率升值的风险。
这两者很难同时变成现实,但是中国别无选择。世界强国应该认可让全球市场来确定价格,并且在适宜的地区签署长期合同。首先,中国需要认识到,事实已经证明自己针对全球货币体系的政策造成了国内不稳定,特别是其干涉汇率和积累外汇储备的政策。作为全球主要国家之一,中国应该如何达到这个目标?我认为中国要想最完备地保障其利益,需要在西方强国于二战后创建的国际秩序上打造一个受规则约束、基于制度的全球体系。最好的情况是,中国要比过去花更大的气力来获得飞速发展所必需的稳定环境。
某些人甚至声称中国在历史上一贯采取这种方式来处理邻国关系。这种决策不仅符合中国自身的利益,而且满足了其他消费者的要求。实际上升值的部分可能会更大。
这种情况在北京、上海这样的大城市与一般的小城市或农村之间,呈现出巨大的反差。需要注意的是,我现在开始使用的是贫富格局的概念,而并不是一般所说的收入差距的概念,因为这个概念比收入差距概念的范围要大,它包括了收入和财富两个部分。其他不到40%是居民通过市场购买的商品住房。也就是说,中国出口的东西越多,中国银行的外汇储备越多,同时印出的人民币钞票也越多。
假定他们的月收入和必要的劳动保障较之正常状态每月偏低200元,那么用工企业每年因此而多获得4400亿元的利润。建立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利益均衡机制从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贫富格局远不是狭义的收入分配和收入差距的问题,因此,要理顺目前我国的利益关系,解决利益关系严重失衡的问题,仅仅在狭义的收入分配上做文章是远远不够的,而是需要一系列的机制与制度建设。
王小鲁等人的研究表明,2008年我国隐性收入总计有9.3万亿元人民币,其中63%的部分集中在10%的家庭。市场经济社会中的利益均衡,必须也只能建立在利益主体公平博弈的基础上。这个数字至今扑朔迷离,无从计算。另外这里说的不正当福利主要体现在政府向贫困群体之外的人提供的社会保障用房上。
有人统计,2010年上半年,平均每2天有3个公司上市,半年造就近600个亿万富翁。就国家财富向个人转移来说,还应当计算进来的是三公消费。2010年上半年,登陆创业板的55家公司造出180个亿万富翁,登陆沪深两市主板和中小板的120家公司,更是造出了不下400个亿万富翁,也就是说,仅2010上半年,A股就造就了近600个亿万富翁。房地产调控的目标应当是帮无房者买房,促有房者消费,买不起也租不起的,由政府提供廉租房。
农村居民的住房主要是不能流通、从而也无法在市场上体现价值的自建房,这种自建房的增值幅度是比较有限的。早前有关部门的数据是,过去几年中企业利润占GDP的比重由19.0%上升到31.3%。
现在整个中国居民拥有的住房总价值估计在100多万亿元。灰色收入主要来自制度不健全导致的腐败、寻租行为、公共资金流失和垄断性收入的不合理分配。
但在另一方面,应当善待和善用这笔已经形成的财富,使之成为形成居民安全感的物质基础,成为扩大内需的物质条件。第二个因素是出口和外汇管理制度导致的通货膨胀以及民间财富的缩水。对这个问题至少有这样两个说法,一个说法是中国的行业收入差距达到15倍。但如果再考虑到财富价值变动的因素,结论就完全不一样了。2011年前两个月财政收入增长竟达36%。第一,我们这一年中创造的所有财富是如何分配的,其中存在什么样的问题?我们知道,一个国家一年创造的财富在国内主要是在国家、企业和劳动者之间进行分配的。
2006年中共中央党校《学习时报》提供的数字是,每年公款吃喝2000亿元,旅游3000亿元,公车4085亿,合计超过9000亿。在这种情况下,税收制度改革要把减税作为重要目标之一,通过减税让利于民。
这里特别要指出,在政策上已经明确停止福利分房之后,这些既没有政策法律依据,也没有在各级人大审议的财政预算报告中列支的建房支出,应当属于私分国有资产的行为。因此,在制度的层面上强化劳动者利益博弈能力仍然是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换言之,中国的经济越发展,通货膨胀会越严重。而2008年灰色收入的金额是5.4万亿元人民币。
因此,如何使国民公平分享这种渗透性财富,是需要在政策层面上加以考虑的问题。在收入分配领域调节利益关系,首先遇到的问题就是,我们现在连每个社会成员真实的收入都无法掌握,能够掌握的实际上只有工薪阶层的工资单收入。假如说,一个人有200万的现金存在银行里,一个人有200万的住房,两个人财产的数量是一样的。在医疗、教育、电信、石油、铁路、数字电视等领域存在的垄断价格,以及由此实现的个人财富向国家的转移也是一个不小的数字
只有这样,我们调节利益关系才有起码的基础。而2008年灰色收入的金额是5.4万亿元人民币。
在北京、深圳、杭州等地,向公务员提供的经济适用房只有当地房价的几分之一甚至十分之一。这样来看的话,这75万亿元住房增值的部分可能不小于50万亿元。
一年后,200万现金还是200万,200万的住房变成了250万。房价高要收钱,汽车多要收钱,几乎所有的调控最后都变成了收费,居民的经济负担日益沉重。
当然,更确切地说,造成这种效应的,并不是外汇的全部,而是出口减去进口的差额部分。问题是如何在财富的意义上看待住房的增值部分。也许这只是一个形象的说法,但由此推断国有资产向个人的转移肯定是一个巨大的数字。由此推算,全国的三公消费当远远超过1200亿元。
地铁旁边的房子升到了6000元/平方米,另一套房子还是3000元/平方米。现在居民手中的股票大约是10万亿元,储蓄余额是30万亿元。
全年沪深两大交易所的交易经手费达137.56亿元,A股印花税合计达到528.37亿元,当年收取的证券交易监管费为43.47亿元。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10年70城市房价平均涨幅为9.99%。
因此,分析现在中国的贫富格局,需要一种更开阔的眼光。也就是说,由于基本的利益格局已经固化,很多既得利益都是碰不得的,因此,政府在再分配上能够动用的资源是很有限的,有的时候甚至只能是拆东墙补西墙,进行腾挪的空间是很小的。